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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章 鲜卑人的婚嫁习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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鲜卑族人称呼自己的民族为鲜卑族,相传是因为其祖先最先是生活在“大鲜卑山”

下而得名。

《魏书·序纪》中也提到了拓跋部的祖先最初生活在“大鲜卑山”

尚武是鲜卑人的古老习俗。

上至君主,下至族民妇孺,均以尚武为荣。

东魏、北齐时期,不仅武士尚武习战,就连鲜卑文人亦尚武习战,善于骑射。

这与追求稳定和平的中原农耕经济及文化教育形成了强烈的对比。

关于在对待妇女婚嫁的问题上,鲜卑族与汉族的差异极大。

根据《后汉书?乌桓鲜卑列传》和《三国志?魏书?乌丸鲜卑东夷传》对乌桓(即鲜卑)的记载,我们归纳为以下几条:

第一,在西汉到东汉很长的时期里,乌桓、鲜卑处于游牧阶段。

乌桓族的牧民都非常擅长骑射,以弋(yi)猎禽兽为业。

他们随水草放牧,居无定处。

以穹庐为舍,东开向日。

第二,乌桓、鲜卑不从事农业,以畜牧狩猎为生。

他们食肉饮酪,用鸟兽的毛制作衣服。

第三,婚嫁与汉族最大的不同是乌桓人的习俗是娶后母为妻,与守寡的嫂子私通,但后母和嫂子死后则和原来的丈夫合葬。

早在两汉时期的鲜卑族仍然处于母权制社会。

乌桓、鲜卑以畜牧和狩猎为生,仍然处于游牧时代。

社会生活仍然处于母系氏族社会,社会政治组织为部落。

鲜卑族虽然没有自己的文字,但部落首领的号令却能够得到贯彻执行。

乌桓族流行抢婚,鲜卑族恋爱选择婚姻对象的时间,一般是每年春季在饶乐水边举行大规模的相亲聚会,吃喝结束后就男女交合,由此建立婚姻关系。

在家政方面男人都要听从妻子的计谋。

乌桓、鲜卑族人善于骑射,性情强悍而不豁达。

发怒时就会杀死父亲兄弟,但从不加害母亲。

他们没有树立汉人的所谓“贞洁”

观念,性观念开放。

有“妻后母,报寡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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