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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宋璟执法肃朝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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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薛王舅父的官司:御史台里的硬骨头

开元七年的长安城,金光门内的御史台衙署气氛肃穆。

大堂之上,御史大夫宋璟正翻阅着一份卷宗,眉头紧锁。

案子不算复杂:薛王李业的舅舅王毛仲仗着皇亲国戚的身份,在长安西市强抢民宅,还打伤了前来理论的百姓。

负责审理的京兆尹畏惧王家势力,竟判百姓“寻衅滋事”

,反将王毛仲无罪释放。

“简直岂有此理!”

宋璟将卷宗重重拍在案上,震得旁边的笔墨都跳了起来。

他出身河北宋氏,自武则天时期入仕,历经三朝,以刚正不阿闻名。

此刻他身着紫色官袍,腰间悬着鱼袋,须发虽已斑白,目光却如鹰隼般锐利。

旁边的御史中丞低声提醒:“大人,薛王是当今圣上的弟弟,王毛仲又是薛王妃的亲舅舅,这事……”

“亲舅舅就可以目无法纪?”

宋璟打断他,“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,何况是国舅!

传我命令,将王毛仲提来御史台再审,京兆尹审理不力,一并弹劾!”

消息传到薛王府,薛王妃哭得梨花带雨,拉着薛王李业就去找唐玄宗求情。

李业见到玄宗,跪地磕头:“陛下,臣舅一时糊涂,还望陛下开恩,饶他这一次吧。”

唐玄宗有些犹豫,他知道宋璟的脾气,又念及兄弟情面,便下了一道手谕,命宋璟“从轻发落”

宋璟接到手谕,看了一眼便放在一边,对前来传旨的宦官说:“请回复陛下,法者,天下之公器,非陛下一人之法。

若因皇亲而废法,何以服天下?”

(《旧唐书·宋璟传》)他随即升堂,当众宣布:“王毛仲强抢民宅,殴打百姓,依《唐律疏议》,杖责六十,罚没家产,充军岭南!”

这一判决震惊了长安城。

百姓们奔走相告,在御史台衙署前焚香叩拜,称赞宋璟是宋青天。

而那些平日里作威作福的皇亲国戚,从此都收敛了许多,见到宋璟的仪仗就远远避开——这便是历史上着名的“宋璟棒打国舅”

的故事,虽不见于正史,却在《唐语林》等野史中有详细记载。

二、广州城里的贝壳:都督府的移风易俗

宋璟担任广州都督时,曾干过一件得罪当地豪族的大事。

岭南湿热,广州百姓历来多住茅竹屋,《旧唐书》称“民多以竹茅为屋,易焚,璟乃教之陶瓦,筑堵,列邸肆,逾年而民居皆实”

但很少有人知道,在此之前,用贝壳装饰房屋是当地权贵的特权,普通百姓若用,会被处以罚款。

当时广州的豪门望族,家家户户的院墙都镶嵌着五彩斑斓的贝壳,在阳光下闪闪发光。

这些贝壳大多来自南海,价格昂贵,是身份的象征。

宋璟到任后,看到百姓居住的竹茅小屋常常失火,而豪门却用贝壳炫耀财富,便下了一道命令:“禁豪族用贝饰墙,令民以陶瓦代竹茅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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