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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5章 兴南发展税制发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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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0年8月的仰光,殖民政府大楼己更名为“兴南政务中枢”

,三楼会议室的长桌上摊满了泛黄的文件——英国殖民时期的《缅甸税收条例》、美国《1926年税收法》、日本《昭和税法》、法国《殖民地税则》、中华民国《国民政府财政部税目草案》,还有德国经济专家整理的《欧洲各国税率对比表》。

楚阳坐在主位,左手边是财政部长杨正财、税务总局筹备组组长陈明(留美经济学博士),右手边是三位特邀专家:曾任职英国财政部的华人税政专家周怀安、日本东京商科大学归国教授林文彦、法国巴黎大学税法学者苏曼卿。

“税收是国家的‘血液’,但这血液不能抽得太猛,也不能漏得太多。”

楚阳手指叩击桌面,目光扫过众人,“我们要学美国的‘公平累进’,防日本的‘苛捐重赋’,避英国殖民税的‘掠夺性’,再掺法国的‘间接税调节’,最后揉成适合兴南的方子。”

会议第一天,楚阳让专家团逐一拆解各国税政核心,他则拿着钢笔在笔记本上圈点批注,时不时抛出尖锐问题。

。”

楚阳点头,在“美国”

二字下画了横线:“这个累进思路要学,但税率得调——美国富人税25太低,我们要加到35,毕竟兴南要养军队、搞基建,富人得多承担;另外,美国的‘研发费用抵扣’政策很好,军工、医药研发能抵税,能刺激企业搞技术。”

他顿了顿补充,“但要警惕美国的‘州税乱象’,我们必须中央统管税收,地方不能乱加税。”

林文彦推了推眼镜,语气凝重:“日本现行税法对企业征24所得税,对农民征‘地租改正税’(每亩年缴3日元),还加征‘临时军事税’,百姓税负率超过30,这导致农村暴动不断。

但它的‘关税保护’值得看——对外国机械征5低税,对外国成品征20高税,死死护住了本土制造业。”

楚阳立刻在“日本”

旁画了个叉:“绝不能学日本的苛捐杂税,我们农民和移民多,税负率不能超过15。

但关税的‘保护逻辑’要抄,本土能生产的纺织品、机械,外国进来就征30高税,逼着他们要么投资建厂,要么退出市场。”

周怀安曾在英国财政部任职,对此最有发言权:“英国在兴南的税收就是‘刮地皮’——对大米出口征15‘出口税’,却把税款拿去补贴英国本土;对华人商铺征‘人头税’,每人每年5卢比,对英国人却免税。

税务稽查体系’很成熟,有专门的‘税务调查官’,负责核查企业账簿。”

楚阳脸色沉了下来,在笔记本上划掉“英国殖民税”

:“这种歧视性税收我们要彻底废除,所有国民一律平等纳税。

但‘专业稽查’可以学,我们不仅要设税务调查官,还要建税警队——英国在印度有‘税务护卫队’,我们升级成武装税警,专门查偷税漏税。”

苏曼卿拿出《国民政府税目草案》:“华国1928年搞‘裁厘改统’,废除苛捐杂税,改征‘统税’(类似增值税),对粮食、盐免税,这是体恤民生。

但问题是地方军阀截留税收,中央收不上钱,而且没有累进税,富人税负和穷人差不多。”

楚阳眼前一亮:“‘民生必需品免税’必须学,我们的个人所得税100元以下免税,粮食、盐增值税5,就是从这来的。

但要补上华国的漏洞——用国防军和税警队管住地方,确保税收全归中央,再用累进税拉平贫富差距。”

苏曼卿接着补充法国税制:“法国的间接税占比60,对葡萄酒、香水征高消费税,对农具、化肥征低税,既不影响穷人基本生活,又能从富人消费里‘抽血’。

它在殖民地还搞‘分税协议’,允许殖民地自主制定部分税率,保留一定灵活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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